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


  相关政策: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建发【2018】113号:

  各建设单位要做好核查准备工作,对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符合原始备案条件的项目向管理部门提出核查申请,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到现场核查。

  对总体报建、分期开发的项目,可根据施工进度,组织对已竣工的项目实施核查。

  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省市政策、项目已备案的绿色建筑申报材料,对施工现场情况、竣工图纸、工程材料决算清单、设备产品采购样本等进行核对,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实时记录进行整理,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编写《绿色建筑技术实施记录报告》及其他绿色建筑竣工核查所需资料,参加专家组评审,配合进行现场核查、答疑等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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